商务部、公安部日前联合颁布了《典当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《办法》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《办法》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及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房地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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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济律师事务所的吴元明律师认为,由于受金融紧缩*策的影响,一些中小企业通过房屋典当的方式获得开发资金的事例越来越多,此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避了典当行的金融风险,同时也规范了房地产的融资渠道。